一、補考日期:1月30日(星期五)
二、補考時間:
(一)學科:08:10-10:00
(二)術科:10:10-11:00
(三)體育:11:10-12:00
二、國中部學生學期成績未達60分者得以參加補考;高中部學生學期成績達40分以上未達60分者得以參加補考
三、學期補考以一次為限,因故未參加補考者,不得再申請學期補考,其成績處理,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體育不及格者,請於1月30日(星期五) 11:10著體育服裝至重光樓一樓找任課老師補考
五、補考注意事項:
(一)需穿著校服。(未穿著校服者,不得參加考試)需補考體育者,可著體育服裝到校
(二)攜帶學生證(身份證或具照片之健保卡)或在學證明。
(三)遲到者:未滿15分鐘,不扣考;超過15分鐘者,扣考一科;超過30分鐘者,扣考兩科;超過40分鐘者,取消考試資格,不得應考
(四)考試開始40分鐘後方可交卷
(五)補考試卷上,務必於每科試卷上寫上班級、座號、姓名,未依規定者一律以零分計
(六)補考試卷切勿分科撕開,否則該科不予計分
(七)學科學期補考考試地點:各班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