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私立泰北高中-工作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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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守學校印信事項。
二、公文收發、登記、編號、摘要、分文、查詢、繕校事項。
三、擬定文書處理章則之事項。
四、辦理公文保密及文件歸檔與保管與保管事項。
五、擔任全校性會議記錄及整理各種集會報告事項。
六、記載學校重大事項。
七、辦理公文查催事項。
八、辦理校長交接彙辦事項。
九、處理不屬各處室公文。
十、收集、整理、登錄、保管學校校史業務。
十一、辦理學校活動邀請函、謝函寄發及祝函等簽收登記。
十二、處理行政程序法相關事項。
十三、辦理文書工作簡化案件。
十四、校外聯絡信箱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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