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旨在培訓儲備進階鑑定評估人員,協助推動並落實校內各類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診斷工作,提升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品質。
二、研習對象(研習有人數限制,遇額滿,優先錄取第12期儲備進階鑑定評估人員)
(一)第12期儲備進階鑑定評估人員。
(二)第1 期至第11期合格進階鑑定評估人員。
(三)編制內現職任教特殊教育班級教師。
三、研習報名方式、日期與地點詳見實施計畫,敬請惠允參與報告之教師及講師公假登記課務派代,參與研習之教師以公假方式辦理。
四、校園內不開放停車,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