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本市114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作業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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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辦理。
- 因應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之教學輔導教師證書10年期滿失效須換證,本學年度換證作業由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理換證。
- 旨揭計畫換證對象係指105年度(含)以前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之現職中小學教師及校長(含本市認證之教學輔導教師)。
- 換證申請期程自114年4月7日(星期一)至4月30日(星期三),至「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線上提交換證申請及上傳相關資料,網址為https://proteacher.moe.edu.tw,注意事項詳見實施計畫;操作手冊請見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路徑:首頁→最新消息→03.04操作指引下載)。
- 本案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綜合規劃組府雅琦專案教師,聯絡資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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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2)2885-5491分機819
- 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