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普通科及職業類科學生重補修學分實施要點及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
辦理。
二、上課時段:
114年4月12日(六)至114年8月1日(六)
時段 |
第一節 |
第二節 |
第三節 |
第四節 |
上午 |
8:10-9:00 |
9:10-10:00 |
10:10-11:00 |
11:10-12:00 |
時段 |
第五節 |
第六節 |
第七節 |
第八節 |
下午 |
13:10-14:00 |
14:10-15:00 |
15:10-16:00 |
16:20-17:10 |
三、課程名稱及上課時間:
1.實際不及格科目,請上學校網頁,查詢學生校務系統「個人歷年成績」。
2.重補修課程只開必修科目,若因畢業條件學分數不足,欲選「選修科目」課程,
請逕洽教務處教學組。(限於3/18(二)12:00前時前辦理申請)。
3.轉學生或轉科生必修科目必需「修習」,成績不得為-1分。
4.各班上課日期、時段,請務必確實詳記。
(實際上課日期,請依照開課後,網路上公布編班名單及上課時間為準)。
5.需統計實際繳費人數決定是否開班,4/9(三)15:00公告於學校官網最新公告。